Wednesday 2 April 2008

北宋末-南宋初notes

宋對遼及西夏的關係
對遼:遼於1066年由契丹改為遼。宋初未能收復燕雲之地,兩征均敗,從此對其採守勢,屯田邊境駐守。真宗年間遼軍南侵,只有宰相寇準力勸親征,於澶洲殺敵主將,但主和的真宗向遼議和,立澶淵之盟,宋兄遼弟,以歲幣(貢品,如銀及絹)換和平,此後有一段長時間的安定。
對西夏:西夏自党項族,仁宗時稱帝,並經常侵擾邊境,北宋多敗。宋夏戰爭使得往來交易中斷,西夏提出議和,宋君夏臣,宋賜銀、絹、荼葉,僅維持幾十年和平。

王安石變法
一) 財困──北宋強幹弱枝政策一味擴充禁軍→冗兵,軍費佔稅收十之七八。試合格者即錄用→冗官,兩者造成入不敷出。
二) 軍弱→弱外交──輕武政策如文人掌軍等壓抑士氣,戰鬥力減弱,接受屈辱的和議→影響經濟,惡性循環。
他於神宗熙寧變法,所以又稱熙寧變法。
一) 青苗法──農民青黃不接之時,低息借錢/糧,(+稅收,-高利貸)
二) 免役法──支付免役錢即免勞役,有需要時僱人代役(+稅收,-冗兵)
三) 農田水利法──鼓勵開荒興水利(經濟發展)
四) 方田均稅法──全國土地依肥瘠收稅(+稅收) 五) 市易法-收購滯銷物資,不足時出售(+稅收)
六) 裁兵、置將法──裁老弱兵,置兵固定予將(+戰力)
七) 保甲、保馬法──兩丁以上之家抽一人平時為農戰時為兵,代養官馬可減稅(-軍費)
八) 置軍器監──設部門監造兵器,產材州、府設都作院製造兵器。
九) 進士科考時務經義不考試賦,太學分外、內、上三舍,合格者升舍,上舍佳者授官,廣設學校。 但是守舊官員反對(保留「祖訓」),新黨人又不濟,加上推行不得其法(e.g.應於近都實行的保馬法推至全國),導至新舊黨爭→變法失敗。 新舊黨爭 新黨:王安石、蔡京;舊黨:司馬光、歐陽修、蘇軾。神宗(新)→哲宗年幼,高太后掌政(舊,史稱元祐更化)→哲宗(新)→徽宗(並用)→徽宗,蔡京執政(新),並列舊黨「元祐黨」,立「元祐黨籍碑」。新舊黨爭引至新法壓力極大,最終廢止,而且元祐更化後黨爭純意氣之爭,小人用事更添內亂。

聯金滅遼
女真族本屬遼,徽宗時其酋長完顏阿骨打建大金,並多次敗遼,佔了不少土地。宋徽宗即派使邀聯金滅遼,議金取遼都中京,宋取燕京,後燕雲地區歸宋,歲幣轉送金。可是宋戰敗,要再繳一百萬貫代稅錢才還燕雲之六洲。 北宋之亡 得知金兵南侵後,徽宗驚惶失惜,傳位欽宗,和戰爭論不休。欽宗初時用主戰之李綱作防務,各地勤王者數倍於金兵,可是他後來又聽主和者罷免李綱,在太學生、軍民聲援下金兵稍退。宋不履行和議條款,金兵即捲土重來,欽宗想議和,趕走援軍和李綱。靖康元年,金兵攻破汴京,擄徽宗、欽宗等三千人而去,史稱靖康之難,北宋滅亡。

南宋偏安

難後金兵撤回北方,欽宗弟弟趙構由遺臣擁立,即位於南京應天府,為高宗。李綱及宗澤主張抗金但欽宗信主和派罷免李綱,宗澤病死,高宗逃至杭洲並升其為臨安府。兀朮攻下臨安,高宗乘船出海,兀朮搶掠後引返時被韓世忠於黃天蕩困四十八天,金兵大敗。吳玠、吳璘堅守和尚原,岳飛收復建康使得金兵退至長江以北。 岳飛的岳家軍及其子岳雲在郾城打敗遼的鐵浮屠(鐵塔頭盔,中路)及拐子馬(陣型,左右),在距離開封僅四十餘里的朱仙鎮收到高宗被秦檜騙(怕迎回欽宗)而發的十二道金牌命令其班師回朝,並以莫須有(即應該有)為名殺了岳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