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 24 January 2008

C L I C K ~ Ch.25

縱然知道對方面貌,亦難以找到其真人,因為兩者從未謀面!從E-mail希望可以推到些少事吧。回到家中,Alpha告訴我她有方法找到對方;問她怎知道,她就說是入侵其 email得到的。根據其資料,她兩點二十分在IFC二期完了約會,三十分在門口將會見到佢。由於「逾時不候」的定理,兩點四我已經出現了。不愧是經濟發達的地方,人流出入之多可以跟大排檔的檔面相提並論! 「對唔住,小朋友你係到已經逗留左一陣啦,請講出你係到ge理由,否則作為保安的我會控告你遊蕩罪。」哼!居然跟我鬥法律?「根據基本法第xx章xx條對於遊蕩的定義說得非常清楚,況且──我要找的人就係佢!」隨手一指,竟然指中那個機關高層!保安跑過去詢問,我立刻打手勢以示自己的身分,那高層倒也肯跟我說話。不過,我隱約見到牆角好像埋伏了個大漢。好一個家伙! 「機關發生了甚麼時嗎?」「機關的二級資料(註:不公開,只開放政客)被盜了。」「那不重要,二級資料不會太重要,給我下口令,洩出的二級資料降格為三級,公開。」「冇問題,不過有一部分是關於click的程式研發,洩密對香港的形勢不利。」「是嗎?聽說日本和匈牙利集中到了本土,我倒認為拉個第四就夠了,何必大費周章?」 香港一早就係第四啦!何來滿足第四?看來她真的是內奸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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